• 安徽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报名地点 2024年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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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024年以来,安徽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地区的小伙伴关注今年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具体解读。

    安徽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和考试地点

    安徽鉴定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西路265号(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

    安徽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方式

    1、首次报名考生:须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应等级申报条件,并按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相关要求完善上传个人报名材料。

    2、补考报名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单科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如需补考请于次月1日至3日登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完成补考报名(自考生批次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时间内可申请一次补考)。双科均未合格考生若需考试请重新报名排队预约。

    鉴定预约流程

    1、鉴定模式选择: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系统设定,考生在报名阶段须选择技能操作线上仿真或线下实操的鉴定模式,请考生结合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后期缴费阶段有一次机会调整)。

    2、缴费状态更新:考生收到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已报名成功”的短信提示后,请及时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进入通知公告安徽站查看“安徽站批次缴费公告”,在公告附件中查询到个人缴费码(20位数字),然后登录缴费系统输入个人缴费码进行缴费。已缴费成功的考生,系统将在缴费时间截止后统一对个人缴费状态进行更新(由“未缴费”更新为“已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系统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预约考试时间:考生收到”预选考试时间“短信提示后,请及时登录个人报名账户在规定时间内预选考试时间(超过预选时间或选择日期人员已满,系统将会在本批次时间内随机分配)。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打印:考试预选时间结束后,考生即可进入个人报名账户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等原因,导致错过考试时间将视为自愿放弃考试,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报名预约排队。

    安徽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报名地点 2024年报名通知

    安徽消防设施操作员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格费函【2020】425号)核定标准收费。理论考试(补考)收费30元/人次;初级技能考试(补考)160元/人次,中级技能考试(补考)220元/人次。按照省财政要求,考试费用统一缴入国库。

    安徽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方式

    (一)理论知识考试:全部采用线上机考。

    (二)初级技能考核:考生可自主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或线下实操考核,线上虚拟仿真考核可在理论考试结束休息10分钟后进行,选择线下实操考核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中级技能考核:考生可自主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必考项为机考,抽考项为线下考核)或线下实操考核。

    (四)中级技能考核时间安排:

    选择线下考核的考生:按准考证时间参加考试;

    选择线上考核的考生:按准考证时间参加考试,先进行技能考核线上部分,线上部分合格的考生再进行线下抽考部分的考核。实操考试结束后,进行理论考核。选择上午场考理论的考生,当日上午理论技能均可考核完成;选择下午场考理论的考生,当日下午理论技能均可考核完成;选择晚上场考理论的考生,第二天上午考线下抽考部分,具体时间以考试当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五)补考实操考生可自主选择线上模拟考核或线下实操考核。

    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同时持准考证和身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二)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不要带病参加考试,确保体温正常,全程佩戴好口罩。

    (三)考生须按准考证时间准时到达考试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禁止进入考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四)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线上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

    (五)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严禁录像、摄像、拍照,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优化鉴定工作机制的公告》要求,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不缴费、缺考的考生限制其重复报名时间,期限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