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规范阜新市高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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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规定》的知晓率及关注度,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实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宣贯活动。

    支队组织各大队召开内部宣贯会,综合指导科张庆春科长对新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从消防职责、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说明,并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高层建筑业主的消防安全职责、外墙保温系统的消防安全要求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立罚则等十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支队联合市住建局,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及全市高层建筑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贯学习,会议解读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系列宣贯会之后,各大队也陆续以“检查+宣传”的方式展开。消防人员重点对居民电动车“进楼”充电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系列宣贯活动,规范了阜新市高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了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阜新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