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发表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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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瞬即逝,距离5月份越来越近,部分地区公布了5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通知,根据近期各地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的信息可知,2024年5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详情如下:

    5月份各地消防中控员考试时间:

    5月1日至5月31日。鉴定站每日开考时间为08:30。考生具体鉴定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请在预选结束后第二天登录考生账号,及时查询考试时间,并打印准考证,提前30分钟抵达侯考室(勿需提前太久候考),迟到半小时及以上将自动失去考试资格。

    新版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②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024年5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考生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报名窗口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登录账号后,在预报名板块选择报考等级和报考鉴定站,完成资料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指南”。

    报名资料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资料模板》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单位地址和固定电话)等报名资料。

    资料审核

    常态化审核考生资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列入排队序列。

    考生报名资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驳回资料审批并移出预约报名序列:

    1. 连续3次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2. 学历、工作经历、户籍证明等报名资料造假的;

    3. 预报名或资料驳回修改后,逾期2个月仍未提交修改资料的;

    4. 未按要求提供2寸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的,如翻拍、抠图、戴帽、照片异色、人像变形等;

    5. 姓名显示为身份证号、有符号等情况的;

    6. 工作年限、经历、岗位等不符合要求的。

    注: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提交真实、有效、完整的报名资料,并及时关注官网报名审核状态和短信通知提醒。凡提供伪造、虚假报名资料的,将根据相关考试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及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

    缴费流程

    1、缴费提醒

    报名成功后,考生将收到系统缴费短信(可自行关注账号中的进度条)及后续我站缴费短信通知,请注意缴费截止时间。

    2、缴费及查票

    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注:请仅使用微信扫码)扫描缴费二维码或直接点击链接的方式进行缴费(注:请仅使用微信支付,目前无法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及查票。

    缴费前请确认“缴款单位/人”所显示的信息(默认为后续生成电子票的抬头,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修改及退款),若需修改开票信息,请自行选择并点击【开票信息】进行录入,修改成功并点击确认后再进行支付,修改后“缴款单位/人”信息将不会变动。

    3、注意事项

    (1)逾期未缴费,系统将移除考生排位。

    (2)考生缴款成功(“已支付”状态)后,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不会同步更新,请耐心等待。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按准考证时间参加鉴定;

    2、因不可抗因素无法参考的考生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附相关证明提交鉴定站,且只有一次延期鉴定机会,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不能参考不接受延期申请。

    3、为节省检录时间,请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等候检录,超过准考证考试时间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且不能办理考试延期。

    4、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5、考生须牢记个人账号登录密码,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半小时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6、预选并非一定成功,预选时间截止后,请务必确认考试时间、地点,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7、经考试现场发现不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的(残疾、实际工作年限不符等),鉴定站有权取消考试资格;